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
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
豫市监函〔2024〕42号
省政府有关部门,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,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,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25年省地方标准立项工作,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《2025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。
2024年10月28日
2025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
为深入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,落实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《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建设标准河南的意见》等部署要求,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河南特色标准体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河南省标准化条例》规定,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基本要求
(一)推动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、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,坚持政府制定标准的公益属性,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。鼓励各相关方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,支持民营企业、中小微企业、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。
(二)申请的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对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规定。满足地方自然条件、风俗习惯的农业、工业、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特殊技术要求的,以及地理标志产品可以制定地方标准。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、产品检验方法标准,以及有机、绿色、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不在地方标准制定范围。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、限制市场竞争和公平竞争的行为。
(三)生态环境、公共卫生、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,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,开辟绿色通道,优先立项。
二、立项重点
(一)工业与信息化领域。
传统产业;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、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、新能源、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智能制造、绿色制造、服务型制造;大数据与产业融合。
(二)农业农村领域。
农业基础设施、高标准农田建设、良种繁育、农技推广、绿色生产、植物保护、农业机械化、储存加工、质量追溯等农作物全链条;动物疫病防控、投入品管控、健康养殖、畜牧养殖污染治理等畜牧养殖;农业农村公共服务、农村可再生资源保护与利用、农村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。
(三)社会事业和服务业领域。
公共资源交易服务、无人配送物流、冷链物流、物流枢纽、内河航运、国际物流、数据基础设施、数据技术、数据确权、数据资源定价、数据企业认定、数据产业发展;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、基础教育装备配置、实践教育活动、创客与人工智能教育;反恐怖防范;社会稳定;社会保险;数智交通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、绿色低碳交通、交通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、多式联运、城乡交通;供应链管理服务、居民服务、电子商务、智慧化商务、餐饮节约、数字贸易;公共卫生、养老、托幼、健康管理、健康产业;安全生产、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、双重预防机制、风险监测预警;安全播出、监测监管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公共服务;武术、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、体育赛事和赛会志愿服务、体育教育与培训和户外运动设施、营地建设;医疗保障公共服务;数字政府新型基础设施、共性支撑体系建设、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、系统整合共享、共性办公应用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、公共数据资源治理及运营;土遗址保护、可移动文物保护+数字化、石窟寺保护;气象服务;防震减灾、地震断层气观测、活动断层探测;机关运行保障管理。
(四)绿色发展领域。
自然资源调查监测、国土空间规划、耕地保护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、地质勘察和矿产资源保护、自然资源信息化;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,环境风险防范与环境应急,固体废物综合利用,生物多样性保护,生态环境规划编制,环境数据采集、共享、管理;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技术、特色乡土树种标准综合体、林草种质资源建设、良种繁育、林木可再生资源利用采收与贮藏技术、森林火源管理、森林生态系统固碳和增汇技术、森林生态系统碳计量能力提升、数智林业以及林业智能化装备研发应用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,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市场监管局,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项目的征集、遴选和咨询工作。
(二)项目申报需登录“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”(http://www.hndb41.com/),在“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”中提出立项建议,填写《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》(附件1),并提交规定的材料。
(三)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立项申请材料时,应明确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名单,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原则上不得变动。支持多个部门、多个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协作,共同参与标准制定,以权威公认的标准建立共识、凝聚合力。
(四)申报单位应提交标准完整草案,明确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,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。
(五)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录“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”,在“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”中,查询本部门归口管理标准的申报情况,组织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立项建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进行研究,提出省地方标准立项意见,填写《2025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(修)订项目立项意见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(六)立项计划下达后,项目原则上应当在下达计划后一年内完成。没有正当理由,项目逾期未完成,或者情势变更,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,予以终止。上一年度未完成的项目,原则上不予立项。
四、时间安排
(一)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。
(二)请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省市场监管局反馈《2025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(修)订项目立项意见汇总表》。
五、联系方式
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
电话:0371—65569058
邮箱:hndb41@163.com
附件:1.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
2.2025 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(修)订项目立项意见汇总表
3.豫市监(2024)42号(标准化处)关于印发2025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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