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加快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
今年以来,我省各级各部门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积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,立足实际、多措并举助力企业生产经营,推出许多利企便民、务实管用的改革创新举措,涌现了一大批基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。
为进一步提高“放管服”改革成效,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“放管服”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围绕全省2021年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重点任务和各地特色工作,集中推出一批创新性强、市场主体反应好、系统集成特点突出的典型案例,供各地各部门交流借鉴,充分发挥创新案例在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中的示范、引领和带动作用,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福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加快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
近年来,福州市围绕“就近办、同城办、自助办”服务模式,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。2021年起,福州市以审批服务标准化为引领,启动了新一轮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工作,以审批服务标准化为基础,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支撑,便民服务优化为配套,明确减环节、减材料、减时限、减跑动和优服务的“四减一优”工作目标,切实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。
一、实施背景
近年来,为创新基层政务服务工作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,福州市着力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,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纳入“人民满意基层单位”专项评议范畴。福州市行政(市民)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制定了《关于2021年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创建“福州市人民满意基层单位”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全面应用一体化平台、规范入驻部门、事项、建立“好差评”评价体系等15项主要工作任务,扎实推进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。
二、主要做法
1.统一便民服务标准
为进一步提升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,福州市从完善场所建设、统一事项标准、细化办事指南、科学设置窗口、加强日常管理多个方面统一全市便民服务标准。以133项省级“五级十五同”乡镇(街道)标准化事项目录为基础,制定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事项目录及个性化办事指南,通过“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”对外发布,实现全市乡镇(街道)“标准统一、一网可查”。
2.统一便民服务平台
改造提升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,将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便民服务事项统一纳入“事项清单管理系统”源头管理和“政务服务管理平台”统一办理,实现便民服务办理全流程线上办理、全过程在线监管。申请人在“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”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申报后,通过“政务服务管理平台”流转至乡镇(街道)审批办结。各县(市)区业务督查人员依托“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”,开展乡镇(街道)业务办理全过程线上监管。
3.统一便民服务规范
引导县(市)区规范各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整合各站所服务事项,设置综合受理窗口,统一受理便民服务事项,并统一使用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。各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、村居(社区)便民服务代办点全面完善网络环境、办公电脑等基础设施配备,为办事群众提供复印机、休息椅、饮水机、纸张等便民设施。同时,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、AB角制、限时办结制和一次告知制等制度。
4.统一服务过程监管
每周对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(社区)便民服务站点的场所建设、入驻事项、窗口设置、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建立以线上抽查为主的抽查工作制度,由各县(市)区行政服务中心将业务卷宗、事项清单、办事指南等送检材料线上提交核查后,每周通报线上抽查业务办理情况,强化基层服务管理,提升服务水平。
5.统一建立评价体系
充分利用“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”提供的扫码评价和短信评价功能,主动宣传、引导办事群众参与办事评价,安排专人通过福建省“好差评”管理系统核查、处置评价数据。指导有条件的乡镇(街道)和村居(社区),在办事窗口设置评价器,主动引导办事群众事后现场评价。对于差评业务,组织人员进行问题自查和事后回访,形成回访台账,确保差评回访率和整改率达到100%。
三、工作成效
1.便民服务“一套标准”
全市173个乡镇(街道)参照福建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“五级十五同”标准化目录清单,已累计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“五级十五同”标准化事项和乡镇(街道)自有事项及办事指南共计26545项,实现同一审批服务事项在各乡镇(街道)无差别受理、同标准受理。
2.业务受理“一窗通办”
除公安业务外,所有乡镇(街道)、村居(社区)标准化服务事项均集中入驻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、村居(社区)便民服务代办点,实现便民服务“只进一扇门、一窗通办”。审批部门(站所)和审批人员集中入驻乡镇(街道)、村居(社区)便民服务中心,做到授权到位、人员到位。
3.服务流程“一体运行”
除涉密事项外,所有乡镇(街道)、村居(社区)便民服务事项均统一使用“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”和“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”完成业务的预审、受理、审批,未使用系统办理的非标准化事项统一纳入“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”对外提供办事服务。
4.场所配备“一应俱全”
经过多轮场所建设规范指导,目前,福州市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基本达到80平方米的要求,场所设置交通便捷,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方便群众办事。为群众提供评价器评价、扫码评价、短信评价等多种“好差评”评价渠道,设置群众意见反馈箱、意见簿,并对外公布群众投诉举报电话、电子邮箱,畅通诉求反馈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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